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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检察院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0-08-26 19:09:04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叶伏国  

寿宁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不忘孩子,把孩子记在心上,装在心底,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履行好“国家监护人”的职责。

强化源头预防。为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强化犯罪预防,着力保障校园安全,寿宁县检察院联合寿宁县公安局、教育局、文体和旅游局共同制定《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教职员工,必须通过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的入职审查,从源头防控,将品行不端、心术不正的人员阻挡在校门外,构筑好学生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同时,寿宁县检察院还积极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培养学生守法意识,提升学生用法能力。2017年至今,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60余场次,受教人数1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7300余份。

强化司法救助。充分发挥制度导向作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办案中深挖救助线索,一案一评估,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对于性侵害、重伤致残类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干预、资金救助、转学就业、监护指导等方式开展多元化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无障碍回归社会。近年来,共为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指定法律援助15人次,开展心理辅导9人次。

强化关爱帮扶。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使命,自觉担负起关爱帮扶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的社会责任。积极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沟通联系,筹措慰问资金,确定慰问标准,把慰问金、慰问品发放到真困、真难的留守儿童、贫困学生手中,也把真爱传递到孩子们心中。近年来,共开展各类慰问活动18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10万余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必将一如继往,用公心、真心和爱心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担。(张文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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