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2019年,将满18周岁的小俞(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霞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4月小俞成为霞浦团县委“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一名附条件不逮捕、不起诉青少年帮扶对象。 5月,小俞到城关一家烧烤店打工,因觉得工作时间长且都在夜间,在工作半个月后提出辞职,烧烤店负责人仅支付200元作为劳动报酬,小俞多次讨要余下工资无果。霞浦团县委获悉后,充分发挥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的综合协调作用,联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法律援助机构、青少年社工服务机构等部门,走访询问,深入了解,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小俞及时获得来自身边的权益保障服务,第一时间为小俞追讨工资600元,切实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下一步,霞浦县“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将继续发挥作用,紧扣未成年人维权需求点,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维权贴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