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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文明办关于印发《宁德市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6-08 15:25:00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叶伏国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宁德市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宁德市文明办

 2020年6月5日

宁德市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升新时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办相关要求,现制定我市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新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创建目标

以文明校园创建为龙头,统筹安排教育系统各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扩面提质,实现所有学校100%创建全覆盖、师生100%全知晓、100%全参与。通过持续不断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让师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秩序,全面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实现每一所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的“六好”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各地学校要根据文明校园创建的“六好”标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任务,切实推动各项创建知识、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文明创建知识和日常教育教学结合起来,真正使各项创建内容入耳、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二是将创建知识融入师生的课余生活之中,以形象生动、符合师生特点的形式进行展示。不定期开展“最美教师”“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评比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使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享受创建。

(二)营造文明优美环境。各地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布局校园各类活动场所,注重校园人文景观,做好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和生态环保等工作。一是做好校园美化、净化、绿化工作。要坚持“环保、美观、和谐、实用”的原则,科学规划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校园环境品位;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和绿色校园创建的契机,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引导他们传播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自觉投身文明校园建设中。二是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主动联系公安、交通、文旅、城管等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地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等。

(三)开展文明主题活动。各地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先锋带头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丰富内容,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各类主题活动。一是要认真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清明、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清明祭英烈”“劳动美”“心理健康”等活动。二是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定期组织学生深入街头、广场、社区等开展宣讲倡议、文明劝导以及各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文明意识。三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深入开展、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青少年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

(四)打造文明特色品牌。继续发挥“德育之旅”研学体验活动、“弘扬闽东之光,争做时代新人”主题实践活动等品牌效应,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利用课余时间,走进各类爱国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公益文化设施等场所开拓眼界、传习技能。要结合实际,围绕培育校园文化、创新育人模式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不断提升活动品牌的影响力。要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以重点带动特色、以全面支撑特色、以优质强化特色、以个性彰显特色,形成县(市、区)有品牌、校校有特色的良好格局。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网、校园广播、学校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意义、目的和主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营造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对标创建。各地各学校要及时部署本地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第二届福建省文明校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测评细则》《第二届福建省文明校园(幼儿园)测评细则》《宁德市文明校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测评细则》《宁德市文明校园(幼儿园)测评细则》要求,对标对表,逐条创建。

(三)督促考评。各地各学校要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逐步完善软硬件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要联合当地教育局自行制定方案,对各级文明校园开展测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委文明办报送测评结果等相关材料。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回访工作,对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学校现场督导,限期整改。

(四)总结交流。各地要深挖在文明校园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广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树立典型标杆、示范引领,全面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水平,营造文明校园创建氛围。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校园创建是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重要测评指标,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一件大事来抓。

2.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文明校园创建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学校要调动广大师生、家长的参与积极性,教育、公安、文旅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沟通,合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3.评建结合,奖惩分明。要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学校的综合考核,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适当表扬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曝光批评,推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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