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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电子烟进行定向监测

2019-11-06 10:53:58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该通告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其中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去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但是,仍有很多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将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目标放在年轻人这一客户群体上,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大肆宣传、推广和销售电子烟。未成年人大多是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开始吸食电子烟,对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据了解,今年“双十一”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周的网络商品与服务定向监测行动,届时会将电子烟作为监测重点内容之一。“我们将联合烟草等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依法对互联网电商平台、电子烟企业营销网站和电子烟店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的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闽东日报记者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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