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宁德文明网 > 诚信宁德 > 正文
宁德: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多维监管
2019-08-29 15:30:02 林珺 通讯员 许丽霞 余翔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叶伏国  

近日,宁德市某人力资源公司拟申报“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要开具信用证明,市市场监管局查询信用监管记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后,未发现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予以推荐参评。记者获悉,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我市涉企信息达72859条,依托该系统,全市进一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工作格局。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涉企信息归集的牵头单位,该局积极督促各成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归集量,要求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双随机抽查情况、行政处罚等,都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自动比对,实现了正确信息归于企业名下并统一对外公示,做到“应公示尽公示”。

今年以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涉企信息4964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3%。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8个市直部门参与信息归集。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间的信息实现了互联共享,由此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各部门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联合对守信企业予以正面激励,对违法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

“宁德市某公司因联络员变动未及时申报2018年年报,2019年7月欲参加一个招投标项目,却被主办方告知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招投标报名时间紧迫,该公司焦急万分,赶紧到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举例道。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市近2000户次企业因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而主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将未按时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经营异常的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三年后仍未申请移除的或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其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信用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今年4月份,福安市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欲担任外地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注册系统提示禁入,该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发现自己多年未进行年报公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法立即移除,该负责人追悔莫及。

目前,全市共有9373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692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部通过省级平台对外公示。

同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也已成为企业查询信息的重要渠道。企业在与交易相对方开展经贸合作时,都会登录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在线查询,以便更好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此外,银行、企业等在收集贷款审查材料、提供上市审核材料等方面,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直接查询企业在多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而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开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人力。(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许丽霞 余翔)

更多>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宁德文明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网
闽ICP备110005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