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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栖息的“红树林” ——福鼎检察院未检工作侧记
2019-03-28 09:27:31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吴爱莺  

“红树林”工作室成员与孩子们在一起。

在福鼎市沙埕港,有一片美丽的红树林,它们保堤固岸、养护候鸟、净化空气,默默守护着生态环境。

在福鼎市检察院,也有这么一片美丽的“红树林”,他们挽救失足、净化心灵、温馨关怀,默默守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他们,就是福鼎市检察院“红树林”工作室。

近年来,“红树林”工作室严格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坚持“办一个案件、救一个孩子”理念,着力打造“红树林”守护回归工程,构建帮教挽救、司法保护、教育预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创新制度,建设零侵权“安全港”

福鼎市检察院于2008年成立未成年人办案工作组,于2013年成立未检科。

2015年,该检察院打造“红树林”守护回归计划。2018年初,该检察院将未检科干警和“青春关护团”成员整合,成立“红树林”工作室,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司法保护、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

从办案工作组,到“红树林”工作室,体现了福鼎未检工作从办理案件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转变。“红树林”工作室也在工作过程中,着力司法保护,不断创新制度,建设零侵权的“安全港”。

很多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大都侧重于专业法律角度,而没有更注重贴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

2018年4月,“红树林”工作室联合福鼎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专业化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队伍,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水平。

2018年5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因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曾某某系女性,该案件从侦查阶段到审查起诉阶段,均由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内的同一名女性律师卢晓君负责。

“对于未成年人,我们不仅要从法律方面进行帮助,还要从心理方面进行引导教育,帮助他们回到正轨。”卢晓君说,在办案过程中,她发现曾某某吸毒及容留吸毒,是由于家庭缺乏关心和教育。

卢晓君一开始接触曾某某时,对方并不配合,还说“反正关几个月就出去了”。经过一番知心的交谈和耐心的劝导,曾某某终于打开了心结。为了让曾某某以后有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卢晓君与“红树林”工作室成员多次找到曾某某的母亲,希望她能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孩子。

2018年,“红树林”工作室共对24名涉罪未成年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针对侦查机关未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行为,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纠正违法3次。

无独有偶,“红树林”工作室为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权益,针对公安机关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工作中,存在与刑诉法封存制度相冲突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福鼎公安在该证明书的空白处附注刑诉法第275条,依法对轻罪封存对象开具无处罚记录证明。

多年来,“红树林”工作室在法律框架内细化和创设未检工作制度,形成了包括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等20多项运行机制的《未检制度汇编》。

这些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是该工作室的一抹亮色,他们犹如沙埕港的红树林,默默守护着受伤的候鸟青春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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