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宁德市委文明办2017年度决算说明 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7年度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决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明办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部署。 (二)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规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县城)、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军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具体组织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的推荐及进行日常管理,接受省文明办的委托组织对省级和国家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的推荐及进行日常管理。 (五)组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六)规划、部署宁德市本级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具体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等开展宁德市本级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七)组织开展宁德市本级的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考核评比工作,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 (八)组织开展宁德市本级市民道德教育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活动。 (九)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 (十)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明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